融资租赁业务

2021-01-25 09:26:54

次阅读

列表没有数据
列表没有数据
列表没有数据

融资租赁业务是指我司作为出租人,根据承租人(资金融入方)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我司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我司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我司将租赁物所有权无偿或以象征性价格转让给承租人。

实际操作中,融资租赁业务又分为直接租赁业务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两种。


直接租赁业务流程为:

①我司直接向供货人购买承租客户所需要设备,并出租给客户(承租人)使用。②客户向我司支付设备租金。③租赁期满且客户支付完毕所有应付款项后我司向客户转让设备所有权。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流程为:

①客户将现有设备出让给我司,设备所有权转让给我司但使用状态及物理位置等不发生变化。②我司向客户支付设备购买价款,客户从而实现了资金融入。③我司再将设备回租给客户使用,客户向我司支付租金。④租赁期满且客户支付完毕所有应付款项后我司向客户转让设备所有权。